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此举旨在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首位,在金融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意见》共分为7部分23条,全面覆盖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的金融纠纷调解业务。该《意见》以问题为导向,致力于完善金融纠纷调解的基础工作,拓展其功能作用,并提升整体效能。目标是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的精细完备、调解组织的规范专业、调解渠道的畅通高效,以及各方参与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充分性,从而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意见》的制定和发布,标志着金融领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携手,推动《意见》各项要求的落地实施,促进金融领域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发展,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这将为健全金融领域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