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意见,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意见提出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加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信用建设,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同时夯实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

(2025年3月21日)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引导诚信经营;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提升治理水平;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完善职业人群信用管理;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夯实数据基础

  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推动信息开放流通,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四、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行为。

  五、健全监管和治理机制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行信用承诺制,应用信用报告,加强对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六、提高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七、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部门要抓好意见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社会风尚。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