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完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对于633号文件出台前开工建设的电站,容量电价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对于该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电站,容量电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抽水蓄能电站可自主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市场,分享市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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