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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海市数据局就《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构建数据基础设施,鼓励数据融合开发,并明确规定运营机构的运营管理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郭晓萍)3月31日,上海市数据局就《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深度挖掘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征求意见稿强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需兼顾发展与安全,遵循法律框架,确保公平、公正,实行统一授权,优先保障公益,追求合理收益,同时确保数据的安全可控。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得到维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

  征求意见稿提出,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可信数据空间等前沿数字技术,构建全市一体化的数据基础设施。实施机构将依托这一基础设施,划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范围,打造集资源登记、运营管理、开发利用、安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运营机构将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下进行数据治理和开发,推出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在数据供给层面,征求意见稿鼓励运营机构积极对接国家部委、长三角地区及其他省市的公共数据资源,同时依法合规获取非公共数据,与上海市公共数据进行融合开发,以丰富数据资源。

  运营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运营机构不得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再开发,避免通过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实施垄断,也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等优势从事不正当竞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