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要求电商提供安全消费品,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制度,并依托国家平台推送召回信息,确保召回精准及时。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网络销售消费品的安全监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电子商务经营者在进行网络销售时,必须提供符合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消费品,并严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义务。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及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消费品的电商,需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的收集、核实、分析和处理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借助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消费品召回信息共享”模块,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确保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精准和及时。

  电商平台内经营者及自建网站等电商,在收到或知悉消费品召回信息后,应立即停止销售缺陷消费品,并依法履行召回相关责任。电商平台需迅速采取措施,防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线销售。

  对于因消费品缺陷而采取召回措施的电商,需在经营主页或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召回信息,并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权益。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服务商,被视为在中国境内实施召回的机构,需承担相应召回义务。

  对于违反消费品安全与召回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