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我国产品召回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来,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累计召回缺陷汽车1.12亿辆,缺陷消费品1.04亿件,召回监管持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市场监管总局最新消息,自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标志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迈入新纪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国已累计实施缺陷汽车召回行动3023次,涉及车辆总数高达1.12亿辆。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直接调查影响而实施的汽车召回达596次,涉及车辆5695.10万辆,占比高达50.99%。

此外,在消费品领域,我国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同一日期,已累计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5549次,涉及产品数量达到1.04亿件。其中,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而实施的消费品召回次数为4979次,涉及产品7208.2万件,占比69.2%。

深入分析发现,缺陷线索的收集、分析以及缺陷调查仍是当前发现产品缺陷的主要手段。召回监管在后市场监管领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持续维护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