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在多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涵盖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比例、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等内容,旨在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财联社3月13日讯,据央行网站消息,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效率,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提供便利。

此次试点内容涵盖多个方面:首先,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其次,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灵活办理境外成员企业的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再者,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收支的限制;最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银行可直接办理,无需繁琐审批。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速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的优化与扩展,致力于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便利化程度,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