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多地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旨在优化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运作效率,包括允许跨国公司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比例等四项核心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新举措,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拓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范围,旨在优化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运作效率。

  核心内容包括:

  首要的是,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设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管理比例,提升资金灵活性;

  其次,跨国公司可借助国内资金主账户,实现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资金的集中收付,简化跨境资金操作;

  再者,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收支的限制,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最后,对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银行可直接办理,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速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的优化与扩展,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便利化程度,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