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据统计,下半年以来多地证监局对多家私募机构及其负责人开出罚单。行业专家建议加强监管力度,明确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的民事责任,投资者也应加强自我保护,选择信誉良好的私募机构进行投资。

据不完全统计,自下半年截至11月8日,全国已有16地证监局针对58家私募机构(不包括私募股权机构)及其负责人发出了86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业专家普遍认为,加强监管力度是推动私募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这86份罚单揭示了私募机构在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信息披露问题,包括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合同约定发布定期报告等。其次是募集环节的问题,如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保证本金安全或最低收益等。再次是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未按照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最后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包括挪用基金资产、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冲突的业务。

私募基金具有私密性,通常只在特定小范围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近年来,私募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新创业和居民财富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私募基金因违规操作,甚至利用投资者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戒。去年国务院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为私募基金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了监管要求和处罚条款。证券监管机构应依据该条例,丰富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明确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民事责任。借鉴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建议在《基金法》中明确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无论是强制性信息披露还是自愿性信息披露,都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是私募投资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投资者应警惕私募机构的夸大宣传,特别是那些承诺保本保收益的机构。投资者应选择在中基协登记备案且信誉良好的私募机构进行投资。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私募基金监管

(原标题:每经热评︱私募基金违规行为频发,监管力度亟待强化)

(责任编辑: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