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发布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强化资管与信披责任
AI导读:
北京金融法院在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发布10起典型案例,聚焦资管行业与信息披露领域争议,通过司法实践明确责任边界,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中,投资者权益保护一直是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基石。2025年5月15日,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之际,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了10起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三起案例聚焦于资管行业与信息披露领域的核心争议,通过司法实践明确了责任边界,统一了裁判尺度。
这三起案例分别揭示了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履行勤勉义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实际控制人操纵关联交易未披露等典型问题。北京金融法院通过这些案例,以司法裁判促使市场主体尽职尽责,强化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防线,为资本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资管管理人未尽“勤勉义务”被判担责40%,法院确立“六步审查法”。2017年,某投资者认购某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投资100万元。因标的公司违约,基金未能兑付。投资者认为基金公司未尽职,遂将其诉至法院。法院指出基金公司未尽勤勉义务,判决其承担40%赔偿责任,并提出“六步审查法”,填补了管理人责任认定的空白。
信息披露违规,合同效力争议不影响信披责任认定。2021年,某公司因未披露巨额担保而被证监会处罚。投资者索赔时,公司提出合同效力存疑。但法院查明合同审批程序完备,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实控人操纵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仍需担责。2019至2020年,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且未披露。投资者因信赖公开信息而受损,遂起诉上市公司。法院认定上市公司需承担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并强调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发行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不得以内部管理瑕疵或实控人操纵为由免责。法院通过穿透式审查,强调形式合规与实质真实并重,倒逼企业完善内控机制。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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