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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谢华建议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体系中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以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转型升级,使科技创新成为更多传统制造业企业的核心动力。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体系中,当前标准在某些方面的设定,对于激励大型企业积极投身科技研发投入、推动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仍有待加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谢华指出。他建议,应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进行优化调整,既鼓励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也激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其在研发投入可持续性和行业引领力方面的优势。

李谢华代表强调,通过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升级,我国正由“世界工厂”向“全球智造中心”转型,其发展程度将直接影响我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的地位。然而,近年来,我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大型企业数量有限。一些大型制造业企业,特别是营收规模庞大的企业,尽管研发投入总额和科技人员数量可观,但在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常因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科技人员占比等标准受限,影响了其申报积极性。

李谢华代表进一步表示,优化调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比例,并非意在降低研发投入,而是旨在吸引更多大中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增加全社会研发费用总量,加速大中型传统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使科技创新成为更多传统制造业企业的核心动力。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