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通知,加强OTA升级监管
AI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旨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规范OTA升级活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月28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特别是针对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旨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
该《通知》强调了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和召回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OTA升级活动。通过实施这些措施,推动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图片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企业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方面,《通知》提出,汽车生产企业需根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加强能力建设,以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的需求。企业需要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确保在开发、生产、运行等阶段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细化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要求。根据《通知》,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中将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的相关技术参数,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
图片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补充的技术参数包括智能驾驶相关产品的详细信息,如生产企业、型号、名称及数量、安装位置图等,以及是否具备特定智能驾驶功能,如换道功能、自动紧急制动功能等。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要求有助于明确搭载辅助驾驶系统的车辆发生事故时的权责。
深化产品沙盒监管,健全事件事故报告机制。企业需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失效或车辆碰撞等事故,并根据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加强OTA升级活动监督管理
在协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强OTA升级活动的监督管理,企业实施OTA升级需备案,并确保升级后的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备案评估与监督检查,规范OTA升级应用方式,防止企业通过OTA升级隐瞒缺陷或规避责任。
图片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对于OTA升级活动,根据《通知》,不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升级,企业完成备案后即可实施;涉及主要技术参数变更的,需取得产品变更许可并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涉及自动驾驶功能的升级,需按照准入管理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和市场加速布局阶段。《通知》的出台,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加强能力建设,有序开展技术、模式和产品的创新与推广应用。
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通知》充分考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准入与召回管理协同,完善管理机制,构建高效务实的监管框架,同时减轻企业合规负担,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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