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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强调打击婚骗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典型案例显示,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等行为将被认定,人民法院将支持返还请求。

最高法加大力度打击婚骗行为,坚决否定借婚姻索取财物。2月28日,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强调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同时,基于索取财物目的建立恋爱关系、作出结婚承诺的,同样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统一了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比例的裁判标准。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此类行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请求。

社会生活中,人民群众对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已达成共识,但在具体案件处理上,如何把握认定标准仍存在困难。最高法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说明,如在赵某与孙某的案例中,尽管双方结婚登记后不足一年即离婚,但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孙某多次“闪婚”、婚姻存续时间短且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描述一致等因素,认定孙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并判令其返还全部彩礼。

此外,最高法还指出,如何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与恋爱中的赠与行为,是涉彩礼纠纷案件的常见问题。应结合双方具体行为予以认定,如果恋爱期间双方互有付出,则不能仅以未实现缔结婚姻目的为由主张另一方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法强调,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都需要双方以感情为基础、共同付出。将“缔结婚姻”作为哄骗手段,实质上是想让另一方陷入对未来长久共同生活的错误认知,从而为其出钱买单,这种行为就是“婚骗”,必须严厉打击。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