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布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指导意见,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AI导读:
近日,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分阶段启动建设浙江舟山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重点工程,力争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今年中国海洋能产业发展将迈出重要一步。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分阶段启动建设浙江舟山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重点工程,力争2025年启动一期10兆瓦工程;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作为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对于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主任彭伟表示,《指导意见》科学分析了我国海洋能利用现状和发展前景,明确了海洋能在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战略定位,为构建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新格局指明了方向。
多部门“加码”海洋能
海洋能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缓解东部沿海地区、海岛和深远海设施设备电力短缺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同时,《指导意见》还强调持续扩大工程试点,分阶段启动建设浙江舟山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重点工程,并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对各能种的规模化示范工程进行布局。
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提出“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快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总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引导和制度的保障,海洋能将成为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
作者:于祥明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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