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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五部门共同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旨在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首次贷款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细则明确了贴息资金来源、使用原则及具体管理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20日,记者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五部门共同印发了《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下称“细则”)。细则旨在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切实降低其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首次贷款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细则详细阐述了贴息资金的来源、使用原则及管理要求,资金由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纳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管理,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根据细则,适用的贷款业务包括:2024年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但未放款,于2025年1月1日后实际放款的业务;以及2025年1月1日后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并实际放款的业务。首次贷款合同金额上限为2000万元(含),贴息方式为先付后贴、按季拨付,每季度按实付利息给予企业贴息资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