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年报审计违规,大华所及注册会计师遭处罚
AI导读:
广东证监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华铁股份年报审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出具警示函和罚款等措施。违规行为涉及预付账款实质性程序缺陷、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等问题。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广东证监局连续对涉及华铁股份年报审计的多名注册会计师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了监管措施。1月20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对莫建民、王荣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而就在3天前,该局已对大华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杨某、彭某利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悉,莫建民、王荣俊、杨某、彭某利均为大华所的注册会计师,且均参与了华铁股份的年报审计项目,但在审计过程中均存在不当行为。广东证监局在对大华所执业的华铁股份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华所在预付账款实质性程序上存在缺陷,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也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具体而言,华铁股份2019年度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121.14%,达到6.04亿元。其中,北京科瑞祥新技术有限公司、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占比高达48.25%。然而,大华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对这些公司的预付账款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也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消除关联交易的疑虑。
此外,广东证监局在调查中还发现,大华所在华铁股份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均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经查明,华铁股份在这三年中分别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时未合理预测商誉减值并少计资产减值损失,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金额巨大。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453万元,并处以906万元罚款;对杨某、彭某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莫建民、王荣俊作为华铁股份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和谨慎态度,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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