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旨在强化对各地区和各部门的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加速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迎来了明确的指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经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这一举措旨在强化对各地区和各部门的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加速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指引》的相关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会上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将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为资源集聚、创新激励、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提供坚实支撑。同时,这也是应对复杂局面、开拓新局面的重要保障。

《指引》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包括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这些措施旨在建立一套全国通用的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明确权力边界和行为“底线”,规范市场竞争和干预行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还特别强调了“逐利性执法司法”问题,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以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此外,《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王善成表示,将以更有力有效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这包括完善市场制度规则、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市场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整体监管效能以及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等。

同时,王善成还强调,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

另外,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指引》还提出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也强调了这一点,要求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近几个月来,高层多次对逐利性执法表态发声,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也表示,要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

对于如何破解逐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业内专家建议将执法过程中罚没所得全部依法上缴中央财政,并由中央财政充分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装备设施和人员薪资。同时,还应该在管辖权、行政处罚权的约束监督上多下功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要优化民商事权利友好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把行政权关进法治的笼子,将司法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这才是破解趋利性执法、鼓励投资兴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