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7方面25条措施,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

  每经AI快讯,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详细阐述了7个方面共25条具体措施,旨在打造一个更加科学且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首先强调了要找准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通过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以及市场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吸引并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并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发挥基金作为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的独特优势,实现跨周期和逆周期的调节作用。

  其次,《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了基金设立的分级管理标准,并针对不同类型基金实施了差异化管理,规范了政府出资的预算管理。

  在整合优化布局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国家级基金与地方基金形成合力,并强调省级政府应加强对本地区基金的统筹管理。

  此外,《指导意见》还着重提升了政府投资基金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包括规范基金运作管理、优化投资方式、发挥基金管理人作用等。同时,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容错机制,并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为了促进投资的良性循环,《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优化退出机制的建议,包括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和并购基金等,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并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

  在风险防控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内控建设,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并严肃财经纪律。

  最后,《指导意见》强调了加强组织保障的重要性,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部门协同以及规范监管行为等。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