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指导意见,强调政府投资基金应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构建科学化绩效指标体系,并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以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运营效率和投资效益。该意见明确指出,政府投资基金需设立合理的绩效目标,构建一套科学化、差异化、可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特别关注政策目标的综合实现情况。

  为确保基金运作的高效性和透明度,财政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同时,通过调整管理费、超额收益分配等多种措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以此作为激励和约束基金运作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建立健全容错机制的重要性。遵循基金投资运作的客观规律,对正常的投资风险持容忍态度,并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考核评价体系。这意味着,基金考核将不再简单地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的盈亏作为唯一依据,而是营造一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为基金管理提供更加灵活和宽松的环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