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新规
AI导读: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重磅新规,细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要求,明确证券监管核心事项,旨在规范重整过程,提高重整质效,给市场明确预期。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重磅新规,针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细化了案件审理要求,并明确了证券监管核心事项,如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
新规呈现六大亮点:加强司法与监管协作,必要时启动会商机制;着眼于经营能力恢复,引导管理人、上市公司深入分析困境原因,制定针对性重整方案;明确上市公司重整预期,优化府院联动机制,避免资源浪费;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保障债权人、投资者等知情权、参与权;提出重整方案规范要求,引导相关方审慎确定转增数量和入股价格;加强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明确执行完毕标准和期限。
新规旨在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提高重整质效,给市场明确预期,便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每年实施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有十余家,新规体现了规范与发展并举的导向,是近年来实践中的普遍做法的固化,有助于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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