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再增两例,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AI导读:
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新增两例,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分别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美尚生态、金通灵两案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日,我国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再次发力,新增两例典型案件。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宣布美尚生态与金通灵两案已成功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据了解,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对金通灵与美尚生态两家公司存在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指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向这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偿损失。
为更有效地维护投资者利益,深圳中院与南京中院依法受理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此基础上,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了公开征集公告,积极征集受害投资者的授权委托。当接收到50名投资者的授权委托后,投资者服务中心随即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今日,深圳中院与南京中院分别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这两起案件已正式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我国司法体系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决心与行动,也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资本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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