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新增两例,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AI导读:
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新增两例,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分别发布美尚生态、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为受损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近日,我国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迈出重要步伐,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再次发力,新增两例典型案件。晚间时分,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宣布美尚生态与金通灵两案已成功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此举源于投资者服务中心的积极申请,旨在通过法律途径为受损投资者挽回损失。据证监会此前通报,金通灵与美尚生态因涉及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已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证监会已依法对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
依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损害的投资者有权向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深圳中院与南京中院在依法受理投资者起诉后,采用了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此基础上,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了针对这两起案件的公开征集公告,一旦收到50名以上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便立即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今日,两家法院分别发布了特别代表人权利诉讼登记公告,标志着这两起案件正式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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