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
AI导读: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在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以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12月30日最新消息,财政部办公厅正式发布通知,对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占比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通知,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需达到30%以上。而对于那些路线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内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更是要求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此通知的发布对象包括全国各省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中央及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以及相关集中采购机构,旨在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应用。
通知详细规定,采购人在进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时,需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和性能,并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主管预算单位则需统筹确定本部门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确保在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情况下,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同时,对于机要通信等特定公务用车,需实现100%新能源汽车采购。对于租赁服务,也应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主管预算单位还需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得到充分保障。这一系列的举措,无疑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领域的普及,加速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也曾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在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时,应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并规定新增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达到30%以上。同时,对新能源汽车的配备价值也提出了严格标准,确保公务用车的配备既符合实际需求,又不超编制、超标准。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持续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乘联会数据显示,截至11月,中国新能源车渗透率已连续五月超过50%,11月新能源汽车零售市场总销量更是达到126万辆,渗透率为52%。年内第1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也于湖北武汉下线,标志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迈入规模化、全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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