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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通知,详细规划了各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并考虑了节假日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明确通知,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更清晰的税务规划指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的具体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详细规划了2025年度各税种在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的15日内需完成的申报纳税具体期限:

1月、7月、8月、9月及12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均设定为当月15日截止。

考虑到节假日因素,2月因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相应顺延至2月20日;3月15日恰逢星期六,故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则顺延至4月18日。

同样地,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调整至5月22日;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10月因国庆假期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此外,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也相应顺延至11月17日。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单位,需提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进行备案申请。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