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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7方面17项举措,旨在强化专项债券积极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同时实行“正负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5日电(王菁)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及管理迎来新变革。国务院办公厅25日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7方面17项举措,旨在强化专项债券在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业内认为,此举为明年专项债发行、管理及使用提供了有力支撑,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意见》提出“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投向领域,并扩大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包括新兴产业、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及卫生健康等领域。此举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快找到合适的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推动经济回升。

同时,《意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将更多领域纳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并提高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由25%提高至30%。此举有助于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促进地方债发行和使用。

此外,《意见》还提及扩大专项债偿还资金来源范围,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等偿还本息,更加符合地方实际情况,有助于收益偏弱的项目使用专项债资金。同时,明确了专项债用于存量土地盘活、收储和新增土储,一定程度上缓解有效项目不足问题。

《意见》还公告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包括河北雄安新区及十个省份和各自的计划单列市。此举有助于提高信息对称性,增强专项债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程度,激发地方积极性与活力,及时发挥专项债稳增长作用。

业内人士提醒,需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与数量,避免放松审核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滑的风险。展望2025年,专项债应从发行规模和投向范围上继续发力,更加规范有序地推动地方建设、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