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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旨在强化专项债券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包括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开展自审自发试点等措施。

中国政府网12月2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专项债券在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改善民生和扩大投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政府网

核心要点速览:

· 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无收益项目、形象工程等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 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将新兴产业和传统基础设施改造纳入支持范围,上限提升至30%。

· 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审核权限,加快发行进度。

· 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早发行、早使用,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 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意见》详细阐述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的具体措施。其中,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纳入禁止范围,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真正有益的项目。同时,提高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将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安全性及智能化改造、卫生健康等领域纳入正面清单,以省份为单位,将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规模上限提高至30%。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做好融资收益平衡,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县区域平衡,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在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方面,开展“自审自发”试点,下放审核权限,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同时,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加快发行进度,确保资金早使用。

在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完善监管机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依托信息系统实施穿透式监管,动态掌握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营情况。同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经财经新闻总编辑整理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