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专项债券管理意见,明确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完善偿还机制,鼓励地方实施,并强调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责任,保障偿债资金来源,支持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管理,将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的偿还机制,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积极实施。特别是对于“自审自发”的试点地区,意见强调了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的紧迫性。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严格落实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责任,要求他们切实抓好专项债券项目收入的征缴工作,确保专项债券偿债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于收入状况较好的项目,意见提出允许动态调整全生命周期和分年融资收益平衡方案,从而为提前偿还债券本金提供有力支持。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将迈上新的台阶,有助于提升专项债券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为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