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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宣布,将在上海、北京等十个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旨在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效率,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

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重要通知,宣布自12月18日起,将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及深圳等十个省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的试点政策。此举旨在通过深化金融改革,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的效率,同时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措施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的成员企业间进行错币种借贷,以满足经常项目跨境支付的需求;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并优化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的审核机制;跨国公司可依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增强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此外,还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为办理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业务,实现资金的高效流转。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旨在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跨境投融资的便利化程度。该政策自2021年3月起,率先在北京、深圳开展首批试点,并于2022年推出第二批试点,同时持续优化相关试点政策,形成了一套“本外币并行、高低版搭配”的成熟政策框架。

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经历了持续演进,制度不断创新,业务模式也得到了逐步优化升级。截至2024年11月末,广东省(不含深圳)已有101家主办企业成功开展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业务,集中外债额度达2380.74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为609.42亿美元,这一政策惠及了境内外成员企业共计1194家,有效推动了跨国公司在华业务的稳健发展。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