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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允许用于土地储备和保障房建设,旨在提升专项债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为房地产行业注入新活力。

随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持续扩大,其投资领域与管理机制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提升专项债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国务院决定对专项债管理机制进行全面优化,其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成为关键一环。

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明确其可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并扩大其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适用范围。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专项债的精准投放,不仅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还为房地产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此举不仅有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压力,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还强调了“适度增加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这或许是对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及的“研究开展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的积极回应。据媒体报道,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审核权或将下放至省级,预计将在全国12个省市落地实施。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落实这一政策,项目审核工作由地方负责。

在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方面,会议特别强调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的重要性。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旨在明确列出专项债不可投资的领域,从而规范其使用范围。除明确禁止的领域外,其他领域均可作为专项债的投资方向。

回顾过去,专项债的支持领域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等多个方面。而自2021年起,国务院就加强了对专项债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专项债用于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此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无疑进一步拓宽了专项债的投资范畴,提升了其使用效率。

甬兴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郑嘉伟认为,专项债的优势在于能有效规避低效率项目的投资。通过制定负面清单,专项债的投资范围得以大幅拓宽,资金得以流向更高效、更具前景的项目。这一变革将对市场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会议还强调了优化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的重要性。要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完善资金监管和偿还机制。同时,要做好明年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工作,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在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审核权下放方面,预计广东、江苏等GDP排名前六的省份以及深圳、大连等五个计划单列市和雄安新区将成为试点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实力雄厚、财政自给能力强大,且在债务管理方面较为成熟。

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储备专项债作为专项债的重要品种,在历经五年的间隔后于11月再度重启。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明确将土储专项债用于支持收购闲置土地,为各地启动开展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

郑嘉伟指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朝着双轨制方向发展,保障房建设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地方政府因土地出让金下滑而面临资金来源挑战。在此背景下,利用专项债进行土地收储和保障房建设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专项债能有效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另一方面,其资金成本低、周期长的优势能够覆盖当前保障房项目回报率偏低的现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也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专项债的使用方面,首先提及了允许其用于土地储备和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这充分说明本次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政策推进旨在做好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对于消化存量土地和房屋具有直接作用,发挥了政府投资在提振内需方面的重要功能。

自10月起,多部委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密集阐述维护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其中,专项债作为关键手段被频繁提及。未来,随着专项债投资方向、额度分配和管理机制的不断优化调整,其将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图片已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