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 配套措施全面优化
AI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12月15日起将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城市推广至全国,并优化产品供给、简化购买流程、增加提前领取情形等,全面提升制度吸引力。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四部门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从原先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推广至全国范围,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措施。
在个人养老金产品方面,通知强调要优化产品供给,丰富货架品类。在原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新增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和指数基金等低风险、收益稳健的产品,为广大参保人特别是风险偏好较低的群体提供了更多选择。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这些新增产品将有利于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为了提升服务便利性,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简化购买流程,取消了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录音录像”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指出,这将便于参保人“一站式”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有助于提高民众的投资积极性。经过两年的先行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已吸引了超过7000万人参与。
在风险管理方面,通知明确金融机构需根据个人投资风险偏好和年龄等特点,推荐适当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还需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工作,强化风险提示,确保投资人的权益。
此外,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包括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领取方式也更加灵活,参保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变更。信安金融集团中国区首席养老金融专家孙博认为,这些措施将提高制度在领取阶段的灵活性和包容度,有助于减少参保人的后顾之忧。
(新华社/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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