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金融产品范围扩大
AI导读:
个人养老金制度近日正式向全国推广,新增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金融产品,同时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市场将迎来历史性政策机遇期。
个人养老金制度于近日正式向全国范围内推广。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指出从2024年12月15日起,所有参与中国境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有资格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同时,原36个先行城市(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扩展至全国范围。
《通知》详细规定,在原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之外,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新增国债、特定养老储蓄以及指数基金。这一举措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样化的养老投资选择。
在提取规定上,《通知》也做出了调整,除了原有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外,新增了因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形下的个人养老金提前提取政策,具体执行办法将另行制定。
关于领取渠道,《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以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进行申请,由开户银行在核实后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期。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将围绕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金融需求,构建更为丰富、多元的产品体系,提供更高品质的综合服务,尤其关注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服务覆盖。这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养老意识,积累养老金融资金,有效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截至12月11日,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已累计销售个人养老金产品3万件,总保费超过4亿元,件均保费约1.2万元,市场表现亮眼。
回顾历史,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25日正式启动实施,并同步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名单。作为一项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个税优惠方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缴费环节,每年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可在12000元限额内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投资环节,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当年缴存额12000元为例,按照最高税率45%计算,个人当年最多可节约5400元的个人所得税支出。
(图片及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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