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税收优惠扩至全国
AI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扩至全国,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也进一步扩大,鼓励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全新阶段。
《通知》确切指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凡在中国境内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有资格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也从原先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迅速扩展至全国范围。
在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范畴上,《通知》也进行了扩充,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纳入其中,与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共同构成多元化的投资组合。金融机构需完善个人养老金产品的资产配置公示机制,依法合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并探索实施默认投资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还需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在商业银行的角色上,《通知》强调审慎筛选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银行,并鼓励这些银行销售全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需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提供便捷的开户银行变更、个人养老金领取等服务,并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如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参加人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操作办法将另行制定。一旦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及商业银行等渠道提出申请,核实后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其社保卡银行账户。
为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规范运行,《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和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新闻多看点:
个人养老金是一项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它采用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每年最高可缴纳12000元。缴纳的资金可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如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这些资金将封闭运行,并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图片及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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