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布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名单
AI导读:
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公告,8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腹膜透析设备、导丝等。已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措施,并督促企业召回和整改。
1月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公告。公告显示,在对腹膜透析设备、导丝等五个关键医疗产品种类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检中,共发现8批(台)产品未达到标准规定。
具体不合格产品包括:腹膜透析设备两台,分别由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乐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问题涉及透析液温度、透析液过量灌注及温度控制不符合标准;肢体加压理疗设备两台,由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新希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主要问题为输入功率和治疗程序不达标;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一台,由广东欧格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氧浓度未达标;导丝两批,分别由安吉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鑫康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紫外吸光度不符合标准;尿素测定试剂盒一批,由上海高踪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性范围不符合标准。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迅速采取行政措施并向社会公布。这些部门需监督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召回级别,公开召回信息,并尽快查明不合格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此次公告再次提醒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质量控制方面的重要性,也为公众提供了产品质量监督的最新动态。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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