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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并明确了相关业务的监管原则和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6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提出,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同时,境内主体在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等需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进行严格监管。此外,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并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