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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通知,支持房地产项目缓建,降低企业资金压力,优化市场供需关系。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延长开工和竣工日期。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支持性举措,降低企业资金压力,优化市场供需关系。2025年9月16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项目,若未开工或已开工未竣工,均可在原约定基础上延长一年。对已产生开竣工违约行为的房地产项目,应核定自违约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的违约责任,若产生违约金并足额缴纳的,同样适用缓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