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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直播带货行为并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新规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2026年首场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为消费者拓展了选购食品的新渠道。但与此同时,在大大小小的直播间里,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也层出不穷。为督促直播电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压实了平台主体责任,区分了不同主体的责任,细化了禁止性要求,强化了监管措施,完善了消费者保护。他强调,“做食品的”如果开直播,必须要有相应资质;假如是“纯带货的”,就必须要加强选品把关。另外,《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规范直播宣传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和混淆食品类型等行为。这就相当于给直播带货列出了一张“直播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凡是在清单上的食品,在直播间里坚决不能卖!”

对平台明确了刚性要求随着直播电商食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平台的管理责任愈发重要。新规在压实直播电商平台食品安全责任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对此,孙会川表示,平台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重要载体,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但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些平台会以“主播信口开河,平台束手无策”和“人盯人做不到,靠机器管不住”等说辞,来推卸甚至逃避平台的责任。这次,《规定》就专门针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管控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对平台明确了刚性的要求。

具体而言,在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方面,《规定》明确,平台需要对直播间运营者的主体资质、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并且每6个月更新一次;对于首次开展食品直播的营销人员,必须核验身份信息并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必须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的现象出现。

在创新风险管控体系方面,《规定》要求,平台必须结合食品类别、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禁售食品排查、直播行为规范等,作为重点管控内容;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等方式,主动识别风险,即时推送风险提示。

在健全内部管理架构方面,《规定》强调,平台必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平台交易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且明确其岗位职责;平台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还需要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确保风险问题及时解决。

在强化违法处置力度方面,《规定》要求,平台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后,必须立即制止并且报告监管部门,同时根据违法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平台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相应的管控要求,坚决杜绝“以罚代管”“放任不管”。

孙会川表示,新出台的《规定》,向社会释放出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不管是直播间里的货,还是直播间里的人,平台都必须得管;具体管什么、怎么管,平台必须按照“规定动作”要求,不打折扣做到位。否则,一旦出了问题,平台就要负责到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平台责任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进而切实筑牢直播间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让食品直播行为更规范新规对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和直播行为规范作出了细化规定,这些规定是针对哪些突出的监管痛点?核心的禁止要求有哪些?对此,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表示,新规对禁止性规定的细化,主要是针对监管实践中最突出、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三大痛点:一是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二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如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疗功能;三是食品类别混淆、信息不实,误导消费者判断。

针对这些痛点,《规定》明确了两大核心禁止要求:一是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