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系统整治“内卷式”竞争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制度标准,旨在系统整治“内卷式”竞争。这些制度涵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全链条治理闭环。
“内卷式”竞争是一种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不仅扰乱市场信号、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侵蚀企业长期竞争力,更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制定、发布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制度标准。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发布会,介绍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
十大制度系统整治“内卷式”竞争
过去一年,市场监管总局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方面,坚持系统施策、制度先行,推动出台了一批重要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竞争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介绍,这些制度形成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治理闭环。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包括:
一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完善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规则,将平台经营者强迫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提供有利依据。
二是《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通过规范强制注销公司登记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体,通过畅通市场退出渠道,有效提高市场退出质量和效率,推动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拟出台的涉及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防止违规出台政策措施干预市场公平竞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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