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住房信贷新政策
AI导读:
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和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旨在减轻借款人利息负担,刺激消费和投资,并降低银行经营风险。
万众瞩目的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和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于8月31日晚间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官宣。
两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一政策调整旨在减轻借款人的利息负担,刺激消费和投资,同时也为银行减少了提前还贷现象,并降低了经营风险。
对于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两部门进行了优化调整,鼓励各地因城施策,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从而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澎湃新闻对新规的重点进行了详细梳理,包括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义、申请时间、调整方式、调整幅度、资金用途、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以及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的统一。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借款人可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调整方式包括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或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以上海为例,具体利率调整幅度需参考原贷款发放时的下限标准,平均降幅大约为0.8个百分点。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降至4.3%,每年可节省5000多元利息。
此外,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需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同时,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也将统一,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
各地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银行也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