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
AI导读: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可为境内责任人提供前置服务,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至60个工作日。
人民财讯11月7日电,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的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为行政区域内境内责任人的境外生产化学药品重大变更在申报前提供前置服务。这一举措旨在加速药品审评审批流程,提升效率。境外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完成重大变更研究后,境内责任人可以向所在行政区域试点单位提出前置服务申请。经过前置服务的境外生产化学药品补充申请,符合申报要求且无需启动境外注册核查的,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为60个工作日,为药品上市进程提速。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