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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茶位费应提供多种茶饮选择,并要求早茶经营者明示传统与非传统制作方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9日在官网公布了《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聚焦茶位费标准,更强调早茶文化传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关于茶位费,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早茶经营者收取茶位费的,应当提供有红茶、绿茶、普洱茶、菊花茶等(早茶文化)供消费者从中选择,并做好相关茶饮服务。关于早茶菜品制作方式, “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菜单上或者以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传统方式制作早茶和非传统方式制作早茶。以传统方式制作的早茶,从制成到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确保了早茶新鲜度与文化特色。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