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国家集采新动向: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
AI导读:
9月20日,第十一批国家集采文件发布,引入新动向:不再采用最低报价,允许按厂牌报量,要求异常报价企业提交合理性声明。此次集采旨在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并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
央视网消息:9月20日下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第十一批集中采购文件,标志着采购进入现场竞价倒计时。本次集采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如不再采用最低报价、允许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采购量,要求异常报价企业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等,这些新举措旨在保障集采的公平公正与临床用药需求。一起来了解。
专家表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稳定是国家集采的基本目标,也是此次优化集采措施的重点。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指出,最大的变化还是稳临床的事情,比如说报量,以前都是按通用名报量,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规则优化为既可以按通用名报量,又可以按厂牌名报量,这样就是完完全全地尊重临床、尊重医生、尊重医院的选择,体现了集采政策的人性化。
在“保质量”方面,本次集采充分征求并采纳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在保持公平的基础上,对投标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优先考虑临床认可、质量稳定的企业。中国社科院民族经济研究室主任姚宇表示,严把入门关,首先要经过(药品)质量的一致性审查,要求企业同样的品规(同类剂型),要生产了至少两年以上,确保药品质量可靠。
专家还表示,此次集采进一步完善了“防围标”的措施。对于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围标串标的企业,除按采购标书有关条款列入“违规名单”外,还将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姚宇主任强调,一旦发现违规企业,将禁止其进入集采市场,最少6个月,最多5年时间,以儆效尤。
此外,本次集采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旗帜鲜明地反对过度内卷。根据相关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均需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要求同品种报价低于“锚点价格”的中选企业,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声明,解释具体成本构成,包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销售利润等,确保报价合理。
全国超4.6万家医药机构参与第十一批国家集采报量。在药品集中采购竞价前,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要先向医保部门报送对特定药品的采购需求量。据了解,第十一批集采报量工作已于8月份完成,全国共46359家医药机构参与了报量,规模庞大。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采一般以医疗机构报量的80%作为约定采购量,对于中选企业数3家及以下的品种适当降低带量比例;对部分特殊品种适当降低带量比例,如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抗菌药物等,带量比例下降10到20个百分点,为60%到70%,以适应不同药品的需求。
据了解,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共有55个品种,有25个品种有参比制剂参加,报量份额约为30%。在儿童药供应保障方面,相关部门和专家专门论证儿童适宜小规格药品的比价规则,用“含量差比价”替代“装量差比价”,调整后小规格药品的价格有所放宽,更好地满足儿童用药需求。
中国社科院民族经济研究室主任姚宇表示,儿童对于剂型、品规在不同地区有不同习惯,第十一批集采充分尊重各个地方、各家医院、医生跟患者之间的用药习惯,体现了集采政策的灵活性。首次明确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以“入围均价50%与最低价取高值”为锚点,企业报价超过“锚点”1.8倍时,需降到1.8倍以内才能中选,防止异常低价。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蒋昌松指出,更换了“锚点”价的规则,更换为大家平均报价的50%,就会高一些,整个熔断的上限相对也要高一些,防止个别异常低价的情况发生,确保集采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文章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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