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结余返还引关注 规范收费促社区共建
AI导读:
近日多地小区返还物业费结余款项引发关注。物业费结余返还与计费方式密切相关,酬金制透明度更高但要求业主专业能力。我国城镇人口众多,居民期盼物业费合理透明及服务质量提升,需规范收费行为,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某小区向业主返还物业费结余款项,引发社会关注。据报道,今年以来,济南、南通、昆明等地也有小区将公共收益以现金或抵扣物业费的形式返还业主。小区物业费结余是否返还,与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密切相关。
根据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下,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承担;酬金制下,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按约定比例或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合同约定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承担。上述成都市某小区采取的就是酬金制,推动物业返还结余款项。
两种计费方式相较,酬金制透明度更高,更有利于业主权益保障,但对业主专业能力要求较高。当前,我国超9.4亿人生活在城镇,全国住宅小区有63.5万个。居民对物业费收取、使用及公共收益分配的合理化、透明化,以及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充满期盼。
立足居民期盼,各地需进一步规范社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切实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在物业费返还业主基础上,应通过规范收费及公共收益管理、加强服务信息公开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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