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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由职工或委托人申请,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人民财讯8月5日电,8月5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微发布消息,近日印发《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从2025年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可由职工或其委托人进行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程序把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目前,全省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则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为支持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及时印发该《通知》,调整了全省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申请方式从参保单位申请变为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支付方式从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变为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