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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日发布通知,从2026年3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并明确了生育保险的缴费和待遇享受等相关问题。

据福建发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从2026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等可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缴费,并满足连续参保时长要求,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同时,输卵管镜检查等与生育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