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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5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旨在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共34条,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具体来说,一是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总部、分支机构和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细化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三是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要求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