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条例》公布 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农村公路条例》公布,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为农村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交通保障。需与国道省道衔接、配套基建融合、沿线产业景区一体化建设,助力城乡均衡发展。
近日,《农村公路条例》公布。适应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将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为坚实的交通保障。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亲自推动实践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攻坚克难,“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
也要看到,农村地区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多样,条件千差万别,公路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一些偏远山区、边疆地区农村公路路网密度不足,一些农村公路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有的地方地形地貌复杂导致公路修建难,有的地方由于资金匮乏影响公路维修养护,等等。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作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公路既是工作目标,也是发展依仗。各地各部门要加快落实《条例》要求,建好用好农村公路,尤其要因地制宜,加强融合协调发展,提升内生动力,推动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效能。
要与国道、省道建设衔接协调。当前,我国农村公路里程已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近85%,要充分发挥它们的效用,还要加强与国道、省道的连接,以国省道为“骨架”,向乡村腹地延伸,形成“树枝状”或“网状”结构,确保有效连接。这一方面要求在布局上进行合理规划,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功能定位,避免重复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技术匹配,在路基宽度、路面结构、桥涵荷载、交叉连接等方面尽可能与国道、省道匹配,避免出现通行“瓶颈”或安全隐患。
要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融合。农村公路的建设,不仅方便了群众出行,也推动了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目前,建制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客车、半数以上通公交。农村地区修建公路不容易,除了公交,还要注重路网与水网、电网、信息网、物流网、服务网等的协调推进,以路带建,实现从“单一修路”向“系统建环境”的转变,更好助力城乡均衡发展。这两年,新疆不少地区实现了包邮,就得益于当地依托农村公路,建立综合服务站点,缩小了城乡居民消费模式和服务体验的差距。
要与沿线的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实现一体化建设。农村公路不仅是生活设施,更是生产设施、发展设施。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网络的不断完善,各地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着力打造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订单农业、直播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农民群众沿路开起了农家乐、采摘园、特色民宿,走上了致富路。因此,进一步建设农村公路,除了便民,更要注重服务当地特色产业,规划建设要优先保障通往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种养基地、乡村旅游景区、农产品加工厂、电商仓储点等,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装卸区、冷链物流设施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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