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底稿指引》修订 促进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定向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明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要求,简化中小企业底稿,衔接北交所管理架构,增加特色核查资料。
为引导主办券商全面落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新三板业务底稿编制要求,提高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质量,促进新三板高质量发展,7月1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多家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结合监管变化,组织配套修订形成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定向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各大券商征求意见。
总体来看,2021年1月份,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推荐和股票发行业务工作底稿内容与目录指引》,对指导券商开展相关业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市场形势变化及新三板改革的持续推进,现行规则与业务实践要求存在较大差异。
从本次《底稿指引》的修订思路来看,呈现三大亮点。其一,进一步明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要求,压实主办券商的尽职调查责任。其二,体现对中小企业挂牌的包容性,对尽调事项目录适当简化。其三,满足层层递进的市场要求,在底稿目录章节设置上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相衔接,减轻主办券商和申请挂牌企业的负担。
聚焦主要修订内容,此次修订涵盖五大方面。一是调整适用范围衔接北交所管理架构;二是内容结构与《尽调指引》对应;三是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特点,适当简化底稿要求;四是增加新三板制度特色的核查资料;五是增加定向发行可转债和优先股的相关核查底稿要求。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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