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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住建局发布通知,调整深汕特别合作区限购和限售政策,放开限购限售,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推行优先申购制度,旨在满足本地客户置业需求,促进楼市流通交易。

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网传深汕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限购和限售政策进行了调整。据了解,调整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该通知放开了限购政策,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购房者无需再提供无房证明。其次,优化了商品住房的转让管理,规定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最后,推行了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则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的购买,大户型购买资格则不受限制。但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将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3月1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通过电话向深汕住建水务局求证,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了放开限购和限售的消息,并表示虽然还没有正式文件,但政策已经在实施落地。该工作人员还表示,限购政策只针对自然人,限售期调整为两年,其他的政策和购房人关系不大。

那么,此次政策调整与之前相比有何变化呢?据了解,此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限购政策,居民家庭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则不得超过1套。而自2019年底起执行的限售政策规定,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深汕此次调整楼市政策仍然坚持“房住不炒”的大基调。一方面,政策满足了本地客户的置业需求,深汕户籍居民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一方面,全面放开限购也给了更多非深汕户籍人士置业深圳的机会。同时,限售周期的缩短还有助于楼市的流通和交易的促进。记者注意到,目前深汕已有不少楼盘打出了“住房优惠政策”的海报,以此吸引更多客户前来置业。

据悉,深汕特别合作区隶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是中国首个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10+1区(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该区域由深圳主导区域发展,享受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并同步享受深圳标准的教育与医疗配套。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汕特别合作区楼盘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