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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八项重点任务,旨在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包括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善城市功能等,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记者辛圆

  城市更新作为稳投资、促消费的关键一环,近期迎来了重量级政策支持。据新华社周四发布的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八项重点任务,旨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

  《意见》设定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将取得显著进展,体制机制将更加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服务效能、人居环境均将得到大幅提升,经济业态也将更加丰富多元。文化遗产将得到有效保护,城市风貌特色将更加鲜明,城市将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首选空间。

  在重点任务方面,《意见》首先强调了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特别是D级危险住房的拆除与重建。同时,提出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的改造。对于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将进行分类分批的抗震加固。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任务,包括更新改造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安全隐患,支持加装电梯,以及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增设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务设施。

  在完整社区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打造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同时,《意见》还鼓励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的更新改造,推动功能转换、业态升级,因地制宜打造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文旅产业与城市更新的深度融合。

  在完善城市功能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

  此外,《意见》还强调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摸清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

  为保障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同时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