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央财政再次发力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不超过20个大城市及以上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单个城市最高补助可达12亿元。

 时隔一年,两部门再度联合发文明确,继续支持部分大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此举旨在通过城市更新,进一步推动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经济注入新活力。

《中国经营报》记者观察到,去年4月底,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就已出台明文,并于5月底公示了首批拟支持的15座城市名单。如今,再度发文支持城市更新,且重点提出了“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的新导向。

中指研究院研究总监吴建钦指出,自2024年以来,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给予定额补助,2025年继续补助,体现了财政对城市更新的重点保障。今年,不仅拟支持的城市数量有所增加,支持的重点领域也进一步拓宽,涵盖了地下管网更新、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以及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再加力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全国已实施超过6.6万个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频繁出现在高层会议中,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燃气、给排水、热力、地下管廊等建设和协同管理。

4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遴选不超过20个大城市及以上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单个城市最高补助额度可达12亿元。

吴建钦表示,补助标准延续了区域差异化,更聚焦老城区,且补助标准额度未变,继续体现了对中西部及超大特大城市的倾斜支持。2025年新增要求项目具体实施范围需集中在城市老城区。

《支持通知》明确,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申报城市需满足多项基础条件,包括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集中在老城区;城市财力应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低;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从补助标准来看,中央财政将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给予定额补助,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和直辖市不超过12亿元。

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建设,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历史文化街区和老旧小区等既有片区更新改造,以及城市更新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强调提振消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中央对城市更新的认识与推动不断深入。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到实施城市更新,再到如今通过中央财政补助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政策力度不断加大。

与去年政策相比,今年的《支持通知》在遴选城市数量、资金支持方向等方面均有所调整和优化。遴选城市数量由15个增加至不超过20个,新增了黄河、珠江流域重点城市,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在资金支持方向上,新增了城市更新机制建设方面的支持。

吴建钦分析称,2025年评选范围扩大至“大城市及以上城市”,且新增了资金支持方向,包括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等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